通知公告
燕山大学关于学生体质测试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4-10-08 访问量: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下称《标准》),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标准》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一、实施目的

建立和完善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制度,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科学发展,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素质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通过《标准》测试,使学生清楚地了解自己体质与健康状况,监测体质与健康状况的变化程度,提高我校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通过《标准》测试成绩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学生体质健康各项指标的真实情况,为我校体育教学改革与校内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

二、机构设置

1.成立燕山大学实施《标准》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永生

副组长:傅万堂 张向前 王大鹏

成 员:仵凤清 张明莉 张红兵 杨奕晨 王 昕 许国喜 宗家富

王国伟 王继东 刘 琳 吴 畏 杨小丽 杨东峰 陈革新

苏 静 产 佳 袁云岗 薛传佳 杨健民 梁志成

学生代表2人

2.成立“燕山大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组成人员如下:

在燕山大学实施《标准》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体育学院成立“燕山大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我校执行《标准》的测试组织、管理、数据统计、成绩评定与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

主 任:王大鹏 纪律检查:许国喜

副主任:吴 畏

总协调:尹兆友

测试安排负责人:吕 卓 崔学臣

成 员:段 炼

免测审核负责人:吕 卓

成 员:段 炼

数据处理负责人:高 原 李 娟

成 员:高 明 段 炼

成绩管理负责人:吕 卓 崔学臣

成 员:朱小亮

冲抵审核负责人:杨广辉 崔学臣

成 员:段 炼

替换管理负责人:张兴海

成 员:刘桦伟 段 炼 朱小亮

补测管理负责人:张晓东

成 员:张 歆 段 炼 朱小亮

后勤服务负责人:王则兴 李 娟

成 员:周传庆 刘 静 高 峰

三、测试内容

1.身高、体重 (BMI)。

2.肺活量。

3.坐位体前屈。

4.立定跳远。

5.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6.50米跑。

7.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四、测试要求

1.各学院需密切配合“中心”工作,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原则上每名同学必须参加体质测试。

2.体质测试前,学生必须认真了解体质测试相关知识和《燕山大学学生体质测试须知》。申请“免测”者,需要在每年学生体质测试前完成网上申请、确认和书面材料提交,由“中心”负责审核和存档。

3.学生需按“中心”提供的“测试时间表”参加体质测试,并由各班班长负责组织学生提前半小时集合,由“中心”选派的教师统一组织测试工作。

4.学生必须携带ID卡(校园一卡通)、穿着运动鞋和运动服参加测试,未带卡或穿着拖鞋、高跟鞋、牛仔裤等不得参加测试。在体质测试过程中,发现替考、故意漏跑、瞒报和篡改成绩者,按学校有关考试违纪或作弊规定处理。

5.体质测试前,由各班班长或体委组织本班学生做好准备活动(一般以5分钟以上慢跑和柔韧性练习为宜)。

6.因公、因私无法参加常规体质测试的同学,需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所在学院辅导员和“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持请假单在其他测试时间参加体质测试。

五、测试办法

1.身高体重测试方法。立正姿势站在测试器踏板上,上臂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约成60度角,躯干自然挺直,头部保持正直。在测量身高的同时,体重数据也将被仪器自然读出。

2.肺活量测试方法。采用的是电子肺活量测试仪,使用干燥且已消毒的塑料吹嘴。测试学生深吸一口气后,向吹嘴处慢慢呼出至不能再呼出为止。吹气完毕后,液晶屏上最终显示的数字即为肺活量毫升值。共测两次,每次间隔15秒,记录最大值作为测试结果。

3.立定跳远测试方法。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的垂直距离。每位学生可试跳2次,取最好成绩。

4.一分钟仰卧起坐(女)测试方法。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教师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学生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如发现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测试过程中,观测人员应向受试者报数;受试者双脚必须放于垫上。

5.引体向上测试方法。受试者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如遇受试者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停止测试。

6.坐位体前屈测试方法。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要求受试者身体前屈两臂向前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

7.50米跑测试办法。受试者需先做好准备活动,由教师交代注意事项、分组(一般每组2-4名学生)后引导学生进入起跑线,采用站立式起跑。学生听教师发出的“各就位→预备→跑”指令起跑。终点计时教师视起点教师挥动红旗开表计时。学生胸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停表。测试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如10.11秒读成10.2秒记录之。如遇途中摔倒、途中受阻等影响受试者正常发挥的情况,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学生是否进行重测或建议考生办理缓测。

8.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测试方法。受试者需先做好准备活动,进入起点处,起点教师交代注意事项、分组(一般每组5-10名学生)后引导学生进入起跑线,采用站立式起跑。学生听起点教师发出的“各就位→预备→跑”指令起跑。计时器随起跑声开始计时,学生到达终点线时由终点计时教师唱报受试者名次,直至最后一名受试者在有效时间内到达终点。随后,由终点教师在“体质测试成绩记录单”上根据此前唱报的结果,做好名次、成绩填写,教师核对无误、身体感觉无异常后学生方可离开。如遇途中摔倒、途中受阻等影响受试者正常发挥的情况,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学生是否进行重测或建议考生办理缓测。

六、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中心”职责

1. 测试安排组负责测试教师的业务培训,与教务处、学工处及各院系学生工作部门沟通落实每学年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日程,发布各类公告,为数据处理组提供学生体质测试相关基础数据,向体育教师下达学生体质测试工作任务。

2.数据处理组负责在学生体质测试前,将管理系统进行初始化与维护,采集、登统、上报和分析学生体质测试数据,为测试安排组提供学生体质测试公示数据,形成每学年学生体质测试数据分析报告。

3.成绩管理组负责在学生体质测试后,对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进行评定,按40%的比例纳入体育课程考核总成绩;处理学生体质测试中的“补测”、“替换”、“重修”与“重考”等事宜;与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对接,提供学生学年体育课程(学士学位课)考核结果;在毕业学期,落实教务处对每名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进行复核与档案工作。

4.冲抵审核组负责在每学期学生体质测试后,对学生在网上提交“冲抵申请”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批复与存档。

5.免测审核组负责在学生体质测试过程中,对学生提出“免测申请”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批复与存档。

6.补测管理组负责在网上对学生的“补测预约”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学生 “补测”工作,向成绩管理组提交“补测”数据。

7.替换管理组负责在网上对学生的“替换预约”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学生 “替换”工作,向成绩管理组提交“替换”数据。

8.后勤服务组负责“中心”的测试仪器、场地器材维护与准备工作。

(二)教务处主要职责

1.在每学期学生体质测试前,向“中心”提供学生体质测试相关基本信息。

2.协调相关学院的课程安排,发布体质测试的相关通知。

3.监控学生体质测试组织实施过程,处理教师与学生的不正当行为。

4.配合上级工作组对我校体质测试工作的复核,协调被抽测学生所在学院的课程安排。

5.在毕业学期,组织协调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的签章及存档工作。

(三)学工处主要职责

1.通过学生工作会议,向学院布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督促学院重点做好如下两项工作:及时向“中心”反馈各学院测试安排反馈信息;督促各学院组织学生按时进行测试。

2.协助“中心”做好因病、残疾以及保健班学生办理免测手续。发动各级学生组织,广泛宣传和动员、引导学生端正态度,组织、敦促学生主动锻炼,要求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测试,确保测试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3.在毕业学期,督促各学院辅导员为每名学生打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并签章确认。

(四)团委主要职责

通过团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校内体育锻炼氛围,用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影响广大学生养成体育运动习惯。

(五)宣传部主要职责

做好校内媒体的舆论引导宣传工作,做好因大规模测试引发的相关负面舆情的预警与引导工作。

(六)保卫处主要职责

负责测试期间测试区域的安保工作,协助现场测试工作人员协调解决因抢占运动场地引起的矛盾、冲突。

(七)后勤校医院主要职责

1.做好所有测试区域、测试时段的医疗救护工作,做好学生集中测试期间的安全救护预案。在学生体质测试期间,校医院应保证有医生在校医院值班,并备有医治运动疾病、运动创伤的药品。

2.负责提供我校学生体检状况(含新生体检、老生在校期间检查出的心肺功能有问题的学生)。

3.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食品、饮水卫生安全工作,防止不卫生的食品、饮水出售给学生。

七、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冲抵”或“替换”办法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冲抵一项体质测试成绩(最多冲抵一项):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2.学校认定的各运动项目学校代表队正式队员。

3.参加学校运动会及体育学院认定的校内体育比赛且获前八名者:

(1)学校运动会包括竞技类项目和趣味类项目。

(2)体育学院认定的校内“阳光体育”系列体育赛事包括:“燕大杯” 甲乙级足球赛、甲乙级篮球赛、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搏会、冬季长跑、五人制足球、三人篮球、广播体操、运动会开幕式表演等,以及“新生杯”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比赛和经体育学院复核通过的其它赛事。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替换一项体质测试成绩(最多替换一项):

1.男生2000米跑在15分钟之内(包括15分钟)完成者,女生1000米跑在10分钟之内(包括10分钟)完成者。

2.在“运动水平提高班”中,男生每次2000米跑能在20分钟之内完成,累计达到5次(10000米)且练习态度积极者;女生每次1000米跑能在15分钟之内完成,累计达到5次(5000米)且练习态度积极者。

(三)每名学生每学年可冲抵、替换各一项体测成绩,冲抵、替换项目的测试成绩记为合格(即单项测试成绩为60分)。

八、安全应急预案

我校每年统一组织开展全校本科生体质测试工作。为了使学生体质测试工作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尽可能减少伤病与安全事件,特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九、其他说明

1.本《方案》从2014年开始执行,将《标准》测试结果列为毕业条件的规定自2013级学生开始实施,并将体育课增列为“学士学位课”的规定自2014级学生开始实施。学生体质测试的内容、方法和成绩评定办法,以及学生体质测试成绩涉及毕业、学位、评优和获得体育奖学分条件等,参照《标准》执行。

2.面向一、二年级本科生开设的体育课程,属于学士学位课;体育课成绩按学年进行考核,第一学年考核内容包括体育I成绩(30%)、体育II成绩(30%)和学生体质测试I成绩(40%),第二学年考核内容包括体育III成绩(30%)、体育IV成绩(30%)和学生体质测试II成绩(40%),若学生学年体质测试成绩不及格(全部测试项目的评定成绩加权平均分为59.9分及以下者)则体育课程成绩计为不及格。

3.三、四年级本科生必须参加学生体质测试III—IV,学生毕业学年的体质测试成绩按当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体质测试成绩未达到50分者不予毕业。

4.每学年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将在体质测试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公布,对体质测试评定成绩不及格者,我校给予每名学生每学年一次“冲抵”、“补测”或“替换”机会。

5.对测试评定成绩有异议的同学,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周内,到“中心”进行复查,逾期不予处理。

6.因病或残疾学生,可提交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经“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执行该年度的《标准》测试。

未尽事宜,由燕山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燕山大学

20149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doc

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测试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