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体育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6-11-21 访问量:

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实现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体育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辅导员应高度重视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到宿舍、课

堂、教室等一线,随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2、辅导员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二、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建设

1、各班设立专职学生心理委员,负责本班心理健康知识的宣教、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心理健康信息的监测和上报工作,班级心理委员的管理纳入学生干部管理系列。

2、各班心理委员应联系本班所有寝室的寝室长,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将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现和排查工作做实做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辅导员。

3、辅导员应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心理委员专项会议,了解掌握各班学生心理健康情况。

4、辅导员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期心理委员专项培训,充实心理委员的心理学知识,提升心理委员的服务水平。

三、心理危机排查上报干预工作

1、按学校要求,高效完成每学年的心理健康普测工作,认真做

好每月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2、建立“宿舍长—心理委员—辅导员—学生工作副书记—心理

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危机五级排查上报机制,做到心理危机事件和心理危机学生及时发现、逐级上报、合理干预。

3、辅导员在发现心理危机学生和收到心理危机汇报后,应及时了解情况,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符合重度心理危机标准的在发现后1小时内纳入学校重度心理危机库,并上报学校进行评估;符合心理危机预警标准的纳入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库,随时予以关注。

4、对重度心理危机学生的监护,辅导员为第一责任人,应制定详细可行的监控方案,并安排负责任可靠的学生具体执行,切实保证学生安全。

5、辅导员发现学生心理危机情况,应及时沟通学生家长,要求家长配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备案工作;如遇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评估为“高危”状况的学生,需联合家长将学生送往专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四、心理危机学生的交接工作

1、心理危机学生发生休学复学、留级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时,

其原辅导员应及时向现任辅导员沟通情况,并做好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记录。

2、心理危机学生发生学籍异动情况时,为保证心理危机关注和干预的持续性,在过渡期内原辅导员要与现任辅导员共同对学生实施管理,以现任辅导员管理为主,过渡期为办理交接手续后一个月。

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奖惩机制

1、学院每学年对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

检查,检查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检查结果较差的予以批评,对于辅导员因个人玩忽职守导致的恶性心理危机事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年度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辅导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体辅导员老师应认真对待,严格遵照执行。

燕山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

(下页附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附录:

体育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心理委员是班级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职责为:

1、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定期在班上开展一些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和总结;

2、准时参加辅导员定期召开的心理委员例会,并及时准确地向全班同学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3、定点联系本班全部寝室的寝室长,畅通心理危机发现的渠道,将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做细做实;

4、对心理有困惑的同学能做到及时发现、主动沟通、耐心开导,帮助其走出困境;

5、发现心理上有严重问题的同学,要在第一时间给予关注,并向辅导员老师报告,以便作出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6、及时做好班级心理健康信息的监测工作。当本班同学中出现下列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应准确、迅速、及时地上报给辅导员老师:

(1)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2)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4)学习压力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7)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8)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9)家庭贫困,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0)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惧、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7、充分尊重每位同学的隐私,为每位同学严守秘密;

8、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的心理培训,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心理学知识,以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

9、积极配合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和学院阳光服务站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

共青团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