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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体育学院硕士生导师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6-10-31 访问量:

研究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导师政治素养与思想建设是燕山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了保证体育学院专业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快、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明确落实导师岗位责任,调动导师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导师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指导水平与职业心,特自愿签订本责任书。

一、导师的基本责任

1、体育学院举行拜师仪式(双向选择后),双方签定导师和学生责任书,明确传、帮、带的学习内容、时间、目标与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2、导师负责监督学生研究生期间的思想、生活、学习;

3、导师负责学生的就业工作单位的落实;

4、学习期满,对“导师带徒”学习效果进行考核认定。

二、导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1、导师的权利义务。

(1)导师应帮助学生制定“个人生涯规划,并依据专业硕士人才培养规划和工作实际,制定学习培养工作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培养措施;

(2)导师有接受“硕士”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的义务;

(3)导师应帮助学生选择确定主要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4)导师应通过言传身教,专题讲座或谈心,指派学生为工作助理等多种形式开展培养与培训学习活动。

2、学生的权利义务。

(1)学生有接受导师在理论、实践、思想修养与职业道德等方面指导的权利和义务。

(2)必须尊重导师,服从导师的教育培训安排,刻苦学习。

三、考核与监督。

本责任书为期3年,为了确保体育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效开展,导师愿意接受学校和学院两级管部门对指导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并对指导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导师学院应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责任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